我要寻人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一旦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一、总则
1. 守护者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山西守护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 用户在使用预警发布功能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使用发布预警功能。一旦使用预警发布功能,则用户与守护者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
3. 本协议则可由守护者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平台不承担通知义务。本平台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
1. 守护者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为用户提供儿童失踪预警、儿童安全教育知识普及等基础功能,并且免费提供DNA样本档案保存及儿童走失后DNA数据检测的服务。
2.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需要对自己在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的账号和密码脱离您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您、守护者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承担全部责任。
3. 用户应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守护者。若您使用第三方登录使用我们的服务,在进行账号设置时,可以使用手机号绑定账户。当您发布预警时,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4. 用户理解并接受,守护者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
1. 守护者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的用户仅享有部分会员权限。守护者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2.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对其发送的预警消息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守护者发布任何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守护者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经执法机构审核后认定的虚假儿童信息
(2)经执法机构审核后认定的虚假儿童走失信息
(3)线索内容中含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线索内容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线索内容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线索内容中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线索内容中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线索内容中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线索内容中含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线索内容中含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线索内容与儿童走失信息不相关的
3.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平台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平台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平台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平台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平台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守护者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理解,守护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平台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六、隐私保护
1. 本平台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2. 本平台承诺,用户在使用守护者寻回儿童后,本平台对其隐私信息进行保护(照片模糊处理)。
3. 本平台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平台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平台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七、版权声明
1. 本平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深圳中讯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平台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2. 本平台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深圳中讯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平台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3. 用本平台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守护者”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平台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本平台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在使用前会通知作者,并按同行业的标准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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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责任声明
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守护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平台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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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平台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平台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6. 本平台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平台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九、附则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山西守护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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